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其本质要求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如果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丢了“初心”、忘了“本心”、失了“真心”,轻则受处分,重则丢“饭碗”,甚至吃“牢饭”。广大党员干部要明白,为党工作要严格按制度办事,守底线、讲原则、重操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无论职位高低、任务轻重,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案例1
江西两所高校教师组织江西省专升本考试舞弊。2021年6月,南昌理工学院原教师罗某、姜某、杨某某、任某某、刘某某等5人,江西工程学院原教师桂某某、孙某某、熊某某、杨某某、周某、陈某、张某某、占某某、赵某某等9人,参与组织江西省专升本考试舞弊事件。14名涉事教师由所在高校进行开除党籍、行政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并由所在高校报请省教育厅丧失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两校主要负责同志、其他参与舞弊事件的教师以及监考违规和失职的118名相关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程度分别予以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以及警告、开除、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
案例2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谢希钢等人违反工作纪律。2011年5月,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春季至2014年春季教材招投标采购中,谢希钢对投标公司资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投标公司以虚假的业绩证明和已过期的《出版物发行许可证》作为投标文件中标,谢希钢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级督导员袁贤莉对学校教材费的收取和管理混乱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并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至2016年违规收取学生教材费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财务处长银样军对学校教材费的收取和管理混乱问题负直接责任。谢希钢、银样军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袁贤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3
某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魏某某承担涉密项目,无视保密工作纪律。2013年7月,魏某某参与了某项机密级国家安全重大基础项目的研究工作,并且是其中一个子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在承担项目之初,学校组织了专门的科研项目保密管理专题培训,一再强调涉密内容严禁上网。然而,魏某某却无视保密工作纪律要求,在连接互联网的个人电脑上撰写涉密论文,更为严重的是通过电子邮件将机密级课题协议书及自己撰写的涉密论文提纲发送给其他合作单位。该邮件被国家有关部门截获后,立即通知了该学校。学校在对魏某某调查结束后,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取消其五年内承担涉密项目的资格,并责令其在实验室职工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负有领导责任的实验室负责人高某也作出了书面检查。
警示:工作纪律事关兴衰成败,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严肃工作纪律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自我管理,严格遵守党的工作纪律,坚决做到知责担责尽责,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