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严守生活纪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容含糊的,如果耐不住寂寞、经不起诱惑,沉湎于奢靡享乐,触犯了生活纪律这个铁规矩,必定受到严肃惩处。广大师生员工要加强道德修养,追求健康情趣,从日常生活的小事小节着手,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一切庸俗、落后、腐化和违背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的行为,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等生活纪律。
案例1
太原师范学院教师王某、武某不正当交往。未婚教师武某长期与已婚同事王某存在不正当交往。根据相关规定,学校给予王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武某行政记过处分,停止两人教学岗位工作,并取消两年内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
案例2
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师严某违反教师职业道德。2021年11月23日下午,上海外国语大学一女生举报该校教师严某隐瞒已婚已育事实,与其发展不正当关系,并骚扰多名在校女生。11月23日晚,上海外国语大学发布公告称,经查,严某的行为已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影响恶劣。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严某予以解聘;并按程序报请上级部门批准撤销其教师资格;同时启动党纪政纪处分程序。
案例3
湖南文理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学工办副主任廖某赌博。2017年6月14日,廖某利用鲨鱼赌博机进行赌博,被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反扒大队当场查获,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除收缴其赌资外,并对其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廖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4
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师乌某性骚扰学生问题。2018年9月,乌某对本校女学生进行性骚扰,2021年9月,乌某被该学生举报并查实。乌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乌某开除党籍处分,岗位等级由三级教授降为九级科员,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对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作出检讨。
案例5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教师陈某某性侵学生问题。2020年8月,陈某某私自召集学生到其家中饮酒,一名女学生醉酒后遭陈某某性侵。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陈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注销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终身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警示: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修身正已提出明确要求,指出“生活是工作的基础。生活上做不到自觉自律,工作就难以做到清正廉明”;强调“端正思想品行,提升道德境界”,“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广大党员、干部不仅在工作和学习上,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方面也应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要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健康情趣,从日常生活的小事小节着手,严以修身、正心明道,在生活中时时处处体现出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