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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发布日期:2021-10-06  浏览次数:

       中共内蒙古民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接受中共内蒙古民族大学委员会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在驻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和通辽市纪委指导下开展工作。按照2019年《关于印发<中共内蒙古民族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 扎实开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成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中共内蒙古民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纪委书记同时任监察专员,下设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学校纪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设主任1名(纪委副书记兼任),副主任2名。按照查审分开、层级明确、职责具体的机构设置要求,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内设4个科级机构,分别是:综合室、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